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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身正气的郑颖


□  文/李银珠 郑子生

郑颖,宁茂叔,大同镇久山湖村人。南宋开禧二年(1206)生,景定四年(1263)逝世,享年58岁。

郑颖自幼聪明过人。受父亲影响,他勤奋好学,每日颂诗作文,学法律,懂法理。他性格直爽,从不刻意隐藏自己的政治观点。由于广闻博学,才华横溢,25岁就成了太学的主考官,后来成了宋朝大理寺卿(最高法院法官)。他本着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雄心壮志,从基层做起。开始他被派遣到青阳镇当书记员,当时衙门年久失修,他只能在百姓的茅草房中办案,生活上极其不便。他不仅坦然接受,省吃俭用,把节约下的钱财用于小镇建设,合理规划并亲自栽树种竹,绿化环境,把一个乡村小镇建设得像城市一样,让上司刮目相看。

宋绍定三年(1230),衢州、江西交界区域土匪强盗经常出没,作乱扰民,朝庭招贤,出兵平乱,郑颖立即响应。他对内纪律严明,对外亲临战场速战速胜,抓住了乱党的首领,严厉处置了盗贼,为朝廷解了围,一时声威大振。

郑颖廉洁奉公,赏罚分明,对官员们犯错分警告、记过和除名各个等级处分。管辖的部门无乱刑,也震慑一帮奸臣们。他执法严明天地可鉴,受到百姓的拥护,更得到朝廷赏识,因而不断升职。

有些宦官们利用手中的权力,为皇亲国戚们赏功送地胡作非为。郑颖十分气愤,他在朝中议事时责问道:“一个节度使,无功受赏,得到封地赏银。请问如果保卫边疆的将军收复大片的国土,将用什么来封赏他呢?”

郑颖的举动激怒了权贵,他们立即派亲信明查暗访,想从他的收支账册中找出问题,结果一无所获。权贵们万般无奈,只能下阴招,用谣言陷害他,最终郑颖被贬官。

解甲归田的郑颖没有因贬官而颓废,他和哥哥郑溥齐心协力继承父亲的事业,把乡间的学校办得风生水起,培养了很多有用之才。每三年一次的大赛中他办的“儒学翼教堂”总是名列前茅,与当时严州府的书院齐名。学堂的声望一时名闻遐迩,慕名前来任教的名师接踵而至,全省各地学生趋之若鹜,使学堂一度爆满。

后来,朝廷为他洗刷了污名,曾四次劝他回朝任官。郑颖看到奸臣仍然把握重权,难以施政,他就一再推辞,从此再不做官。

郑颖以弱肩担道义,热血铸忠诚。当他儿子郑寿担任刑部侍郎时,有奸臣想借刀杀人害死边防守卫,他告诫儿子:“这么无辜陷害忠良,天理难容”,要求儿子弃官保将。

郑颖的一身正气,令众人折服,许多名人贤士要为他建祠,树碑立传,都被他一一谢绝,以致许多学生后来回忆说:“读先生的书,不知其名,想要感恩祭祀,找不到一个去处。”

为了怀念郑颖的功绩,大家后来竖了一块石碑,刻录“颖公儒学教堂记”,以示对先师的崇敬。当时的名人吴潜(嘉定十年进士第一名)曾赞誉郑颖为“柏台柱石”,以诗为证:

忠义著于朝廷,勋业布在方策。

守约而施博,德溥而名立。

遐迩咸宁,恩威并饬。

棘寺仪型,柏台柱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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